天津市新修訂中小學生思想品德發(fā)展水平評價指標
http://www.kaiyang918.com2020年03月03日 14:21教育裝備網
近日,市教委印發(fā)《天津市中小學生思想品德發(fā)展水平評價指標(2019年修訂)》,要求全市各中小學從2020-2021學年度開始實施。
該《評價指標》包括理想信念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中華優(yōu)秀傳統文化、生態(tài)文明、心理健康5個維度的39條關鍵表現。實施中原則上采用學生自評、小組評、家長評、教師評四方相結合的方式,學?筛鶕瓣P鍵表現”的內容明確相應的評價方進行評價。對于學生認知方面的評價,可結合口頭或書面檢測的方式;對于參加實踐課堂和研學實踐教育活動以及讀書、觀影、參觀等有定量規(guī)定的學生行為的評價,可結合考察(查看情況記載、資料等)的方式,體現評價的客觀性。
每學期期末,在逐條評價的基礎上,學校對39個關鍵表現條目的評價結果進行統計,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必要依據和參考。每學期期末,班主任為每個學生寫出寄語,指導學生正確認識自我,明確今后努力方向,引導家長為子女書寫寄語,了解關心孩子思想品德的發(fā)展水平。
根據該《評價指標》,學校每學期將對學生的思想品德發(fā)展水平集中評價一次,每學年集中評價兩次,并指導各年級在實施中注意對照相應的要求完成。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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